印尼 一艘國內渡輪昨日沉沒於Sulawesi島東方,救起37人,仍有78人失蹤,隨著海況惡化希望越來越渺茫.
各國國內渡輪事故輒有發生,國內渡輪牽涉兩個議題:(1)國際法規與國內法規的落差.(2)大型救難(Mass Rescue Operation MRO)
一般而言,IMO規範的多屬國際線客輪,對於國內航行之渡輪缺乏統一性之安全規範,所以在國家鼓勵民間投入國內海上交通業,且各國"政經交流密切"的情況下,對於"安全"則是喊得響,作不長.南韓歲月輪380多位高中畢業生船難,菲律賓每年近千人死亡,印尼,台灣則福星高照,海洋娜拉及海研五號皆歸功於平日訓練有素,傷亡減至最少.
至於大型救難(Mass Rescue Operation)因為IMO將他歸在SAR項目之下,一般認為不太恰當,這種大型的海難,如1912年Titanic遇難者超過1500人,近來義大利Costa Concordia客輪之船難,即使發生在100年後的今日,情況也好不了多少,原因就是太少發生,無人研究,可是一旦發生卻都是驚動國際社會的大事.
海峽兩岸有鑑於百姓往來頻繁,所以十多年前就開始每年實施"海峽兩岸海上救難演練",只可惜未能進一步實施"大型救難演練",譬如在4,5級風浪大面積的投下1000個"半沉半浮"的"浮子",然後看看30分鐘內能救起幾個?是不是可以就此"發展"出一些平日沒想到的"工具",如大型救生充氣筏,攔油索(需改進),水上摩陀車,甚至醫療船.針對亞洲區日益風行的"郵輪觀光"先作好預防性措施,也可為IMO日後的規範提供實用的意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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